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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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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百门核心课程
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百门核心课程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经2010年5月20日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xml:namespace>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
百门核心课程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加强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实施研究生百门核心课程建设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建设涵盖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两个类别,博士、硕士两个层次,面向全校性公共课、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和学科特色方向专业课的百门研究生核心课程。为了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旨在建设一批优秀研究生教学资源,编著出版一批优秀研究生教材,打造一批优秀研究生教学团队,形成一批优秀研究生指导团队,成为我校学科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的有力补充。
第三条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的重点是更新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引入研究生教学教育新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及手段,规范课程上课秩序,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构造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
第四条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以校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改革发展目标为指导,充分体现结构、规模、质量和效益的辩证关系。
第二章 核心课程建设的类别
第五条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实行分类指导。根据课程的学科覆盖面,建设后学生受益面,以及对研究生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的掌握、思维方法的创新、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提高等作用的大小确定课程的建设层次,给予不同建设资金的资助。
第六条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分为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个类别,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研究生的全校性公共课课程、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课程和学科方向专业课程等课程类型。
第七条 全校性公共课程主要是指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与基础理论课。是全校同类别同层次研究生必须统一开设的课程,旨在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素质、思维方式、价值观和人生观,教学任务主要由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和图书馆负责。
第八条 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课程由各学院依据各学科专业点的培养方案,在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以及对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示范作用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学生受益面大、基础较好、教学与学术水平较高、对研究生培养起重要作用、在全国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辐射性和影响的一级学科课程。
第九条 学科方向专业课课程要反映本学科重要前沿领域或具有跨学科与交叉学科性质的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课。
第十条 博士生课程建设应以研究型课程建设为主,要突出课程的学术性和探究性,旨在激发研究生积极思考,自主学习,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与研究能力。
第三章 核心课程建设的内容
第十一条核心课程建设的具体内容
教学团队和指导团队的建设。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实行课程团队申报制和建设制。每门建设课程由一位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首席责任教授和4名以上的骨干教师组成课程教学团队进行申报和建设。通过2-3年的建设,不仅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教学团队,而且在首席教授的指导下,逐步形成一个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使高水平的博士、讲师加入到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中来,壮大和增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满足我校研究生规模快速增长的需求。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建设。准确定位核心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不断完善研究生课程设置体系和结构。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和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基础理论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专业课应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有利于研究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教材及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核心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鼓励核心课程首席责任教授自行编写教材,也可以组合式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要建设网络教学平台,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为研究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开放学习平台,在网上建立良好通畅的师生沟通渠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校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通过核心课程建设后,力争编著出版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教材。
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针对研究生教学学术性、交互性强等特点,在教学方法上要综合运用案例式、讲座式、研讨式、实验(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学。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试方式。要结合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等进行考试方式的改革,要根据研究生以及学科专业特点在考试方式方面形成自己鲜明的风格与特色。
第四章 核心课程建设的申报、评审与立项
第十二条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实行首席责任教授负责制。要求承担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的首席责任教授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效果好,在研究生培养中有较大影响;课程建设小组成员,在教师的群体结构上应是一支素质好、水平高、敬业勤勉、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研究生教学队伍。
第十三条 核心课程的申报原则
研究生百门核心课程采取分批立项建设的形式,2010年拟立项建设50门,今后每年立项建设20门。申报时间定于每年的6月。
建设课程原则上应为列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全校性公共课、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和学科特色方向专业课课程。也鼓励学科根据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创造性的开设综合实验(实践)类课程、学科前沿性课程、跨一级学科课程。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的申报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院核心课程建设申报、建设。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求和学科发展现实,对各学科点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核心课程的五年建设规划,并负责遴选、落实建设课程、课程首席责任教授及课程建设小组成员。
承担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的首席责任教授根据学院所制定的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规划,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原则上每位教授只能领衔申报一门课程。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本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总体规划、课程建设首席责任教授和课程建设小组的情况,对本学院的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进行审查、论证,签署具体意见,由学院统一上报到研究生部。
第十四条 研究生核心课程评审与立项
研究生部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部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通过专家论证评审的申报课程报校党委会批准后进行立项建设。
获准立项建设的核心课程首席责任教授与学校签定《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立项协议书》(附件2),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
学院要站在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人才课程教学需求的高度,为核心课程的建设提供相关支撑条件,督促和检查核心课程的建设。
第五章 核心课程建设的经费、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学科建设费中支出,经费额度由学科建设办公室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由相关领导签批使用。
第十六条 每门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周期一般为2-3年。建设经费依据课程建设进展情况按年度分期发放,首次下拨经费为批准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划拨剩余经费。
第十七条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充分体现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建设课程的学科覆盖面,学生受益面,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课程建设内容和预期建设目标确定给每门课程6-15万元的建设资金资助力度。
第十八条 课程建设经费由课程首席责任教授负责管理与使用,单独建帐。该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必要的参考图书及音像资料购置或复制、电子教案制作、参加教学研讨会议、必要的教学设备购置、教材的出版、课程建设劳务酬金等。劳务酬金在课程建设验收合格后方能支取,且不得超过建设总经费的15%。
第十九条 获准建设课程需在建设中期依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向研究生部提交课程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凡未按计划进行课程建设或不按时作中期报告的,将被视为停止此项建设计划,研究生部将停拨剩余经费,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若建设期间发生明显质量下降或教学事故,将终止经费资助,并在三年内不再将其列入新的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规划。
第二十条 项目结题时需提交结题报告并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组依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立项协议书》进行,验收内容包括:是否达到项目协议书所规定的目标;有关成果的先进性和受益面;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 如期完成核心课程建设各项目标和要求并通过验收的,学院须将该成果按相关规定计入教师业绩考核;没有按期保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建设目标和要求,责其在规定期限内(三个月)完成各项主要建设项目和要求,仍未能通过验收的,其项目负责人负相应责任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2.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立项协议书
主题词: | 教育 百门核心课程△ 建设计划△ 办法 通知 |
昆明理工大学办公室 | 2010年6月7日印发 |
校对:李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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